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2月19日,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《关于2020年成品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》显示,7家加油站的8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1.5%。
在本次成品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,主要抽取了生产、流通领域车用汽油、车用柴油、车用机油等3种产品,抽查地域涉及西宁市、海东市、海西州、海南州、海北州、黄南州、果洛州、玉树州。对393家生产经销单位抽检了356家生产经销单位的549批次产品。经检验,7家加油站的8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1.5%。
其中,车用汽油产品重点对研究法辛烷值、馏程、胶质含量、硫含量、水溶性酸或碱、苯含量、芳烃含量、烯烃含量、氧含量、锰含量、苯胺、甲缩醛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共抽查1家生产企业、265家加油站的281批次车用汽油产品,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0.7%。不合格项目有研究法辛烷值、硫含量、苯含量。
车用柴油产品重点对硫含量、酸度、多环芳烃含量、运动黏度、凝点、冷滤点、闪点、十六烷值、十六烷指数、密度、脂肪酸甲酯、总污染物含量、润滑性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共抽查1家生产企业、266家加油站的268批次车用柴油产品,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发现率为2.2%。不合格项目是闪点(闭口)、硫含量、润滑性、密度。
车用机油产品重点对运动黏度、黏度指数、闪点(开口)、倾点、水分、机械杂质、泡沫性、蒸发损失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共抽查了西宁市19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车用机油产品,所检产品全部合格。